60岁的人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别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60岁的人可以签合同不
一般情况下,65岁签的合同是否有效,由实际情况来定。十八周岁以上的,签订的合同有效。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那么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65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签订过程中没有出现胁迫和威胁等情况的,那么签订的合同有效。反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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