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不合法的笔录问题。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调查取证都涉及笔录,但是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来进行。协警并不具备该资格,因此他们录的口供没有法律效力。法院可以对协警作的笔录证据进行排它,只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民警所制作的笔录才有法律效力。
不合法。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进行笔录都涉及调查取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笔录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来进行。协警并不具备该资格。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无权行使执法权,更无权参与执法办案。协警录的口供,无论如何都没有法律效力。法院可以对协警作的笔录证据进行排它。只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民警,所制作的笔录,才有法律效力。
协 警 的 笔 录 能 作 为 证 据 吗 ?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协警是指受公安机关指派,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协警的笔录在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等过程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
然而,协警的笔录能否作为证据,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协警的笔录作为治安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协警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案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不应当出现虚假、夸大、缩小或者漏掉重要情况的描述。
2. 协警笔录应当有明确的署名人和制作日期,以确保笔录的真实性。
3. 协警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才能够作为治安案件的证据。
4. 协警笔录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审阅,以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果协警的笔录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那么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总之,协警的笔录在治安案件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作用,但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认定才能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协警的笔录在治安案件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作用,但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认定才能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协警并不具备执法资格,因此其录的口供无法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协警的笔录需要满足客观、真实、署名人和制作日期等条件,并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审阅,以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只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民警所制作的笔录才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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