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文2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