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期付款未偿还情况下被依法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通常无需为民事纠纷承担刑事责任而遭致刑法处罚。
然而,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债务人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裁决仍拒不履行债务责任,便将面临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局面,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其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以及强制性划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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