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一方未签字但已盖章的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协议书只有一方签字是否有效
一方签字的协议,如果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签字方接受,则合同成立。一般情形下,合同成立时便生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发生效力。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自买卖双方对房屋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过户时间等有关交易的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买卖关系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私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私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应符合以下条件: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也就是说,对房屋有处分权的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他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有效。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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