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过程中遇到难题应该如何解决
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哪些财产应该被列入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应该被列入财产分割的范围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满足生效要件才有效,分别是:
1.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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