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到彩礼反悔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拒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彩礼,又称为“聘礼”,是旧时婚姻缔结程序之一,至今在很多地方仍然保存着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给付以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女方收到彩礼之后悔婚的,应当将收到的彩礼返还给男方,女方不返还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退彩礼吗
符合法定情形的,离婚才可以退彩礼。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女方不需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即使离婚请求是女方提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才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1、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未共同生活;2、男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女方提出离婚的,有法定情形的,男方才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可以要求女方退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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