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父债子还的规定: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父母将房产转移给子女的,则可以让子女清偿债务。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其遗产,则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民法典父债子还还有法律依据,但此处还的财产必须是限于父的个人财产,而且子的范围也仅限于父的继承人,对于放弃继承的子来说,是不负担父的任何债务或者税款清偿的。同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只以从被继承人那里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父债子还这一说法并非字面意思,其包括各方面的限制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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