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
背叛国家、投靠境外机构、组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武装掩护走私的;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等等。
盗窃罪的加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构成盗窃罪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一系列的规定,一般将会按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的恶劣程度来做出相应的处罚,并且与涉案的金额也是息息相关的,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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