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息调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前法律存在一些模糊空间。直观地看,没有法律依据提到任何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有可能涉嫌犯罪,但是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诸多因素。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是一个模糊、变动的概念,刑法修正案(七)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界定。公民的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均为与公民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这些信息是否都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所指的公民个人信息有很大的争议空间。比如姓名、学历甚至婚姻状况等信息很多情况下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很难被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犯罪对象。
有些信息的属性可能是动态的,比如官员的专业资格,其在任时不应当被认为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保护的个人信息,而其卸任则应受到保护。
一般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公证处)、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各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都可以调取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
二、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现状
就法律的适用范围而言,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条款数量较为有限、适用范围相对狭窄,没有专门的针对所有信息控制人均适用的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就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手段而言,重刑事处罚和行政管理,轻民事确权与民事归责,导致个人信息遭受侵害后,即使侵权行为人最终遭致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但信息主体的财产及非财产损失却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补偿。
就法律的可操作性而言,大部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许多条款仅仅规定了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而没有规定违背该义务的后果。
就法律的体系性而言,现有规定之间缺乏体系上的呼应,给人一种杂乱无章、群龙无首的感觉,不符合我国已经继受的大陆法系的法律思维,同时也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就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而言,大部分条款通常仅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往往未能揭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理由、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信息主体的权利、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利用及传递的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的执行机制及监督机制等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具备的重要内容。
就保护个人信息的观念而言,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的直接保护是新近发展趋势,在较长时间内由于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识而仅对个人信息采取了有限的间接保护措施。
法律咨询:
网友:个人信息泄露如何进行维权?
律师:针对个人信用卡等信息网络泄漏问题,我国将加快研究制订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监管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居民信息泄漏举报渠道:公民可通过12377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维权,互联网公司有责任遏制非法个人信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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