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律存在一些模糊空间。直观地看,没有法律依据提到任何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有可能涉嫌犯罪,但是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诸多因素。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是一个模糊、变动的概念,刑法修正案(七)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界定。公民的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均为与公民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这些信息是否都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所指的“公民个人信息”有很大的争议空间。比如姓名、学历甚至婚姻状况等信息很多情况下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很难被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犯罪对象。
有些信息的属性可能是动态的,比如官员的专业资格,其在任时不应当被认为是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保护的“个人信息”,而其卸任则应受到保护。
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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