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事发生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时间:2023-02-14 17:31:03 3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项目内容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

8、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二、最新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4852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10849元;

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16681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8681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43217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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