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的情况:要求收养人没有子女。收养人必须满足年龄要求,年满30周岁。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相关疾病。在什么情况下能收养弃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n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n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n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n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n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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