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坚持反对离婚,尽管如此,妻子仍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离婚的目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条款,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法院在进行调解后依然无果,则依法准许离婚事宜:首先,是指行为人曾经或正在与其婚姻关系以外的异性保持长期稳定且已构成事实的同居关系;
其次,是指行为人故意对其配偶以及其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甚至遗弃的行为;
再次,是指行为人沉湎于如赌博、吸毒等一系列严重不良嗜好,且经过教育劝戒仍无悔改迹象;
而后,是指双方基于情感因素而进行的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最后,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情形之外,只要双方之间的感情破裂无法弥补的其他类似情况也一样适用于上述判决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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