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怎么判刑的?
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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