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转变。从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公众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将根据公司设立条件,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转变旨在简化公司设立流程,提高效率,降低创业成本。
目前,注册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这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转变为认缴登记制。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
标题: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认缴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认缴出资的除外。这意味着,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开始实施。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出资额不再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计量标准,而认缴出资额则成为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计量标准。这意味着,公司设立时,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公司注册资本。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且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同时,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公司设立门槛,促进创业创新。同时,也意味着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更加明确,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总之,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实施对于我国公司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降低公司设立门槛,促进创业创新,同时明确股东出资责任,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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