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年后怀孕可以告强奸吗?
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若遭受到性侵且未能获得确凿有力的证据,然而却已然证实受孕这一客观事实存在时,毫无疑问,此种情形下的个人完全有权向相关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追究涉事者的法律责任。
引发性侵犯行为的犯罪行为归于刑事范畴,所以在此类情况下,当受害方勇敢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阐述其遭受之侵害时,公安机关便有权利根据案情予以立案,继而对该事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搜集、保存必要的证物以及证实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未成年罪有谅解书检察院还会起诉吗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即便取得了被害人对强奸罪行的谅解,亦无法得以撤销案件或者免受起诉。
事实上,中国并非拥有制度层面的刑事和解,即在刑事司法程序进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就民事损害赔偿与受害人达成符合法律要求的和解协议,那么他们或许就能逃避被诉或者减轻刑责。
这一制度的初衷在于确保受害人得到充分补救,同时为犯罪者争取重返社会的可能。
近期修定的刑事诉讼法则确实将部分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纳入到可使用和解程序处理的范畴之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强奸罪却并不在此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n(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n(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n(四)二人以上轮奸的;\n(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n(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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