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当有恶性杀人案件发生,均能听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呼声,这其中既有来自当事人家属或辩护律师的申请,也有来自专家和学者的吁请。在这些呼声中,公众记住了一个概念——精神病司法鉴定。
什么是精神病司法鉴定?如何进行鉴定?在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终日与精神病人打交道,其中有的还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有的是真疯,有的则是装疯卖傻,而他们则必须通过和对方的对话和相关材料及走访,运用法医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令不少欲装精神病患者试图躲避法律制裁的嫌疑人无法得逞。他们的鉴定结果具有权威的法律效应,公安、检察院、法院的采信率高达100%,连阳江、珠海等地的鉴定对象也慕名而来。他们,就是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的医生专家。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近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揭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神秘面纱。
精神病司法鉴定并不神秘,只是大家不了解
那么,到底什么是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其神秘之处何在呢?其实精神病司法鉴定一点也不神秘,主要是社会上对这方面不了解,所以才觉得神秘。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陈海泉告诉记者,所谓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法医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行为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及程度、事件与精神疾病的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装疯卖傻逃不过他们的火眼金睛
据了解,大部分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都是确实有精神疾病的,但是也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应有的法律制裁,采用装疯卖傻的方式,试图蒙蔽司法人员。但宋法医表示,正常人要伪装成精神病人并不容易,绝大多数时候都逃不过鉴定专家们的火眼金睛。
在宋法医的鉴定生涯中曾遇到过这样一名被鉴定人,警方将其抓获时还一切正常,但随后在录口供阶段一言不发,还不时做出一些怪异举动,公安人员应家属的要求将其送到该所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宋法医和同事们在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后,结合警方提供的该被鉴定人的既往表现和病史,又通过提问和对其睡眠、饮食、接人待物等行为进行观察后,很快揭开了他装疯卖傻的真相。
有些人一问三不知,甚至连自己姓什么这样的问题也说不知道;有些人是主动向鉴定人员描述自己有哪些精神病症状;还有的人属于人来疯,只要周围有人时就进行夸张、做作的表演,这些都可能是假扮精神病人的表现。宋法医表示,不要认为精神病无法用仪器检查出来就可以轻易假扮,一般人装疯不会超过一个月,即便再狡猾的被鉴定人,大多数会在3个月内露出马脚。
在宋法医看来,司法鉴定所的存在,就是既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也抵制装疯卖傻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并且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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