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股票承销商?股票承销商是指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的中介机构,承担股票承销和资金交换的任务。股票承销商主要从事上市股票的分散化股权销售,包括承销股票和寄售股票。主要类型有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公司等,承销商是股票发行机构的枢纽,直接关系到股票发行市场的成败;其次,股票承销商的职责是什么?一是材料核查义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核实公开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如果已经售出,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证券委托、包销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间,应当保证所销售、包销的证券提前卖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对其买卖的证券进行预留,不得对其承销的证券进行预留。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盈余,用于收购股票。证券经营机构以承销方式承销股票时,不得有下列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盈余以获取股票:(一)故意囤积、截留股票;2)缩短承保期限;3)减少销售网点;4)限制发行认购申请表的数量;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行为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应当自承销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将承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自代销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证券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披露未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等非公开信息按照法律规定,发行计划在公告前、承销过程中认购数量和预期中签率为5。不允许不正当竞争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具体而言,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以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1)不正当承诺;2)诽谤同龄人;3)借助行政干预;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持有本企业70%以上股份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前五大股东之一不得担任本企业主承销商或者副主承销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不得迎合、鼓励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额利润发行股票。承销商不得迎合或者鼓励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进行虚假承销。所谓虚假承销,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名义上是承销团的成员,但实际上并不从事承销股票的活动,承担承销股票的责任。其他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和承销后股票上市前,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承销股票及其认购书的私下交易,不得为这些交易提供任何便利第三,股票承销的方式是什么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按照约定向社会公开承销或者代销发行人股票的行为。分为:委托承销和承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是指发行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证券经营机构代表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p>股票承销:是指发行公司与证券机构达成协议,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销售的,证券机构将股票摘牌的方式。股票承销分为全额承销和差额承销,区别在于:委托承销和差额承销都是发行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证券经营机构代为发行股票的方式,但是两者之间有一些显著的区别:
(1)寄售是指企业的销售额,销售额是多少,承销是指承销商一次将企业的全部发行物拿走并出售,剩余的承销商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那就看你了(3)发行股票的企业有佣金卖不出去的风险;承销商有向股票中介无限售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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