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还钱了借款人还是被执行怎么办
担保人还钱了借款人还是被执行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就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担保人还钱借款人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担保人还钱借款人失信吗
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被起诉,甚至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了失信人员的,如果此时担保人已经代替其还款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借款人的失信信息就会被删除,不再是失信人员。
法律规定,如果出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等法定情形,法院就会在三日内删除其失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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