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时间:2023-06-05 17:43:52 42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农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农村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方式有四种,各种补偿方式的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

(一)货币补偿

具体补偿补助总款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的总和。

(二)房屋产权调换

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三)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此外有地区棚户区改造还会进行其它补偿,比如低保、残疾补助费;电话移机费;有线电视移机费;热水器移机费等。

二、棚户区改造与拆迁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主导方式不同

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可由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委托拆迁三种形式。

三、棚户区改造的房子能否办房产证

棚户区改造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只是比较麻烦,时间会久一点。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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