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企业应根据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情况提出应用主张。主张包括:房地产位于。维修项目概述、维修理由、工程造价、业主户数等。2、在维修基金的支出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应用主张后,确定具体处理维修基金应用程序的托付代理人。3、物业企业安排制定应用计划。4、物业企业持有相关材料,向当地市县部分房产要求资金支取。同时,使用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的,应当向公有住所修理基金处理部分要求基金支取。5、市县房产主管部门可能担任公有住所专项维修基金的部分审批后,向专项账户处理银行公布转让住所专项维修基金的通知。6、专用账户处理银行将所需住所专项维修基金转移到维修单位。
公共维修基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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