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较担心的医疗事故如下:
1、医院最害怕的是患者或者家属不理智,对医护人员采取暴力手段;
2、医院最害怕的是医闹,从而严重影响医疗的正常秩序;
3、医院还害怕医疗行为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医院要面临行政处罚;
4、医生害怕民事赔偿。
5、发生医疗事故医院最怕的就是患者与医院无法协商,不仅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与患者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很难解决,如果患者无法协商的,医院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
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
3、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怎么和医院闹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的,不可以用“闹”来解决,一般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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