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配偶选择无故外出而不再返回家庭,此时您可以在本人所登记户籍所在地或者连续稳定居留长达一年以上的地方之法定院部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若在此情况下女方仍未出席审判程序,那么法庭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无异议的离婚判决。
此外,无论是哪一方请求离婚,都有权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以解决问题,又或者是直接向当地的初级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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