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司法实践看如何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能力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并易被法院采信:
1.过错方亲笔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等,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警方的调查笔录,过错方有嫖娼行为,并被警方查处过,警方的调查笔录可以证明其有婚外情。
3.单位对职工生活作风的处理决定,单位查实职工有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做出处理决定,这也是过错方有婚外情的证据。
4.双方来往的相关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但对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最好先做一下公证。
5.捉奸在床,一般不支持提供这类证据。因为,收集这类证据的难度很大,不但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而且有可能因证据的取得方式不合法而被法院认定无效。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收集这类证据,即使收集也一定要慎之又慎。
二、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会不会有离婚赔偿
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在离婚时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除非是过错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赔偿。但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婚外情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可以要回。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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