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坐牢后是否仍需赔偿对方的损失
打架坐牢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仍然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和受刑事处罚是两回事,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是不能相互混淆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打架被拘留是会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分两种情况,一个是行政拘留,一个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是可以查到的。而刑事拘留后,如果后期经过法院判决,确实构成犯罪,是会留有案底的。
三、打架拘留一般是多少天的
打架一般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n(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n(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n(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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