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发放按照以下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天津高温津贴怎么计算高温津贴有什么规定
从人社部门获悉,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提高至每月158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天29元。需提醒的是,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高温津贴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高温津贴日标准计算示例:526521.7512%=29元(仅供参考,以政府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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