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转商业用地谁审批
建设用地未到期转商服用地,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首先,需要向当地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转变土地用途,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2.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会发放土地用途变更批准书。
3.拿到土地用途变更批准书后,需要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4.在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办理登记
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按照这一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办理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产权,为有效保障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明确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把有关事项记载到专门的簿册上,由此可看出,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具有强制性。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如何在法律上规定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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