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类商标不能用作特许经营权吗?
是的,类别43最初是一个服务类别,因此它可以。43类商标为服务商标,如餐饮;茶馆、咖啡馆等;35种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广告、营销、贸易和中介服务。这两个类别的重点是不同的。如果申请人主要从事餐饮业,则其收入来源为餐饮收入。开设餐饮连锁店和特许经营店,以及他们自己的直营店是可以的。根本不需要第35类。许多人将35类门店登记为招商对象,这是不科学的
相关法律知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本条例所称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以合同使用的形式将其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的企业,被特许人按照合同规定在统一的商业模式下开展业务,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11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时,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和期限;(三)类型,特许经营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4)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和其他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5)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6)(七)特许经营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纠纷的解决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可以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的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我们可以看到43类商标不能用作特许经营商标,但与35类商标相比,虽然它们都属于服务业,但建议使用35类商标进行特许经营,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卢巴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