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法律程序走什么流程
离婚法律程序走以下流程:
1.准备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符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程序办理需要多久
离婚程序办理需要多久,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离婚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诉讼离婚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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