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自然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的利益,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的,不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只要没有谋取个人利益,即使利用了职务之便,单位领导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挪给个人使用的行为都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认定集体挪用公款的行为,重在确认该行为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将部分公款暂时借给单位职工使用,虽然违反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但在法律上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是经集体研究决定,属于少数人利用单位名义挪用公款,或者是少数人利用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他人,自己从中谋取私利,此时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单位行为,本质上则属于个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行为。
一、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区别:
(1)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3)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
2、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
(1)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
(2)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3)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客体上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1)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
(2)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3)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4、客观方面不同:
(1)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2)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二、如何区分公款私存的违纪与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罪之间的区别是:1、定义不同。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2、犯罪主体不同。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个人,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公款私存是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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