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办理。本公司特别规定下列费用不予负责:
①水电费、取暖费、膳食费、空调费、营养费、陪床费;
②按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应自费购买的器皿、器具费用;
③安装假齿、假眼、假肢或其他附属品的费用;
④除意外伤害所致的外科整形手术以外的美容费用。
四、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五、艾滋病病毒: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潜水:是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七、攀岩:是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八、探险:是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原始森林等活动。
九、武术: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训练或比赛。
十、特技:是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训练或比赛。
十一、手续费:为未满期保险费的20%。
十二、未满期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未满期保险费=期交保险费额%(h-当期已经过天数)+h(注:月交、半年交、年交对应的h值分别为30、18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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