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审的具体日期是什么时候
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二、开庭审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开庭审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由原告签名,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证明文件。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
三、开庭审理后原告可以撤诉吗
开庭后判决前,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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