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孙子并没有直接继承的权利,只有在2种情况下,例如爷爷写有遗嘱,指定孙子可以继承,实际等同于遗赠。另外一个情况就是代为继承。孙子的爸爸早于爷爷去世,那么等爷爷去世的时候,孙子作为直系血亲,可以代替爸爸的位置,来继承原本应该是爸爸继承份额,这就是代为继承。
一、拆迁安置房能继承给子女吗
一、房产是奶奶和爷爷的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房子虽然写的爷爷的名字,但是是爷爷奶奶婚后买的或者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样的前提下,奶奶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情况是这样的,房产产权的50%属于爷爷,50%属于爷爷和其他子女共有(你说的目前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还有其他子女早逝且有继承人的话,该继承人是可以代位继承该房产相应份额的),若是爷爷把自己享有的产权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字认可的。另外其他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如果要过户给孙女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来转让或者赠与的。
二、房产是爷爷的婚前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该房产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对于个人财产的认定,这种情况下,爷爷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订认可的。
二、遗嘱留着代位继承人属于遗赠吗
代位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在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前提下,爷爷的遗产由孙子孙女代为继承,而孙子孙女一般只能继承爸爸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则是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爷爷把遗产留给孙子孙女,如果父亲尚在,则属于遗嘱遗赠,父亲不在了,则属于遗嘱继承。
三、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怎么办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比如说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以以代为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但是代位继承只发生法定继承中,如果爷爷生前留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则孙子也不能代为继承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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