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借款,如果在欠条或借款合同上没有标注利息多少,则以无利息计算。如果标注了利息,则以注明的利息计算。
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了银行利息的四倍时,则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息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会支持。
带利息欠条怎么写
应该写借条而不是欠条,欠条不具有借贷合同关系。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
1、写清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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