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人员申请变更姓名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属于在校学生的,应当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双方应当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子女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父母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父母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的资料有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父母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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