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职工兼职兼薪有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严格禁止员工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担任本企业所出资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即便获得了批准进行兼职,也严禁擅自领取薪酬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收入。
另外,兼职行为的定义包含以下两个主要内容;
首先,它必须建立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其次,只允许在下述情况实现:即在合适的时间内,利用个人的业余闲暇时间或者经过本单位充分授权后,占用少量工作时间来为聘用单位提供服务与支持。
此外,兼职对于各行各业中的现有人才而言,是一个实现学以致用的绝佳途径,其能够有效提升人才使用效率,减少人才资源的无谓浪费,因此可以说,兼职在推动我国各领域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国企职工判刑后还有养老金吗
犯罪嫌疑人已是资深的职工且已退休,在此期间,其养老金将被暂时停止发放,而且在每年养老金的调整当中,他的养老金也不会有所变动。只有当他从监狱中释放出来之后,他的养老金发放才会重新开始,并逐步恢复原来的比例和金额。同样地,如果这些退休老人在服刑期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在职,那么在他们从监狱里走出来并且满足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时,他们就有资格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服刑期间,他们仍然无法为自己或他人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此外,如果在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那就要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直到他们能够脱离服刑生活为止,那时他们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其雇员未经许可而在外部从事任何兼职工作或担任领导职务,否则将无法获取相应的薪酬及其他报酬。除非是在妥善处理了本职工作并充分利用个人空余时间或是经过企业机构授权之后,为特定的受聘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否则这样的兼职行为是不被容许的。兼职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提升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同时对于推动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以及促进经济增长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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