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批后未建五年作废。具体情况如下:1、宅基地是有时效的,一般5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没使用会被收回,视为作废。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时效没有规定,都是村委会决定;2、依法可以收回土地。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一、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三)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四)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六)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二、集体土地可以转让的条件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可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家庭之间才能转让,并且要到乡政府申请,县政府审核,最后乡政府给你下发相关文件的时候转让才是合法的。相反如果没有经过申请就私自转让的是不合法的。
2、农村耕地转让是比较方便的,只要发包方和受让方签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就属于合法了,但是后期发包方可以监督承包方对土地使用权,如果是滥用土地的话是有权收回的。
3、家庭联产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必须要经过村委会建立档案,才是合法的,如果你没有去村委会建立档案就是不合法的,属于私自交易。
三、宅基地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在农村宅基地转让过程中,要求被转让方不能拥有宅基地,这样才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符合这个条件的大多数都是农村刚成家和父母分户的年轻人。
2、仅限于村集体成员。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是享有使用权,而且国家有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也就是说,你家的宅基地只能转给你同村的成员,不能转让给其他人,如果违反规定,一经查出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3、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转让必须要通过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上报给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核通过后才能落实,否则是无效的。
4、房屋也要一并转让。在转让时,如果没有一并转让房屋,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国家有“地随房走”的规定,所以,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要将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出去,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单独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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