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利在没有实际的证据的情况下传唤嫌疑人,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题目中不告知事由、不出示证件强制传唤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没有证据传唤能不去吗
没有证据传唤不可以不去。经侦大队属于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到的,可以进行拘传。因此,公安机关对公民进行传唤,原则上必须配合,不可以不去。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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