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对外售房,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寻求合法维权,如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开发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就不得对外售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这意味着开发商如果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就不得进行房屋预售活动。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出现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对外售房的条件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
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
房地产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应如何维权?
房地产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属于违法行为。购房者应当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购房者可以要求房地产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房地产商拒绝退还款项,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冻结房地产商的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就不得对外售房,购房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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