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XXXX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利率为每月XX,利息共计人民币XX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整,即X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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