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初审
【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办理地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84529614
【办理条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认定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申请文件;
2、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
4、有与其从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资格注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工作场所和技术装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四份和申报软盘一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业绩证明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十条:“省、市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由单位所在地市(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勘察、设计丙级和丁级资质,由单位所在地市(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省有关专业部门审批。”
[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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