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个人在有非法放贷行为的时候,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了50万元以上的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但如果是单位有非法放贷行为的话,此时的数额要求是在100万元以上才构成此罪。非法放贷指一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办理存储业务,发放贷款的便利,收受储户存款,开出存单,资金却不入帐,挪作个人用于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银行名义为单位之间非法拆借巨额资金做担保,或者高息吸存后私自放贷。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客观上,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将资金用于非法借贷和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3、主要部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此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有牟利的目的。
二、窝藏高利贷罪请问判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已将非法放贷入刑。因此,非法房高利贷,具有法定情形的,涉嫌非法经营罪。具体是,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并且以超过36%的年利率放贷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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