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前往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时,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该诉讼时效是中断而重新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一、不予立案是否有追诉期
不予立案有追诉期。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新刑诉法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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