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和股票的清偿权优先顺序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一般债务债券通常由地方政府发行,用其税收还本付息。发行此种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机场公园等市政设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找律师的好处?
律师作为专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群体,在企业破产法制化的中将对破产法律的实施起到实质的影响。不论是作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中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到破产程序中,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一方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努力保障破产程序的依法进行。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在参与破产程序的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责实执行职务。在处理破产案件的时候应当努力与人民法院、债权人协调好关系,共同推进破产程序的进行。在对待债务人企业职工力律师需要尽心尽责,利用可能的条件尽力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破产清算律师接受破产当事人的委托,在参与破产程序的过程中,需要自身职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在现有破产法律体制下代理的当事人提供完善而全面的法律服务。最终,破产各方当事人师的协助下,依照各自利益需要,行使《企业破产法》所赋予的权利,相应的义务。
三、企业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1、企业依法成立清算组;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办理债权申报和登记;
4、清偿企业债务;
5、向出资人分配剩余财产;
6、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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