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就业、就业者家属类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一)在南宁就业、任职的外国人及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二)来南宁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及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外国常驻记者及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四)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包括: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5、在我市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以上第1至5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方式
需本人亲自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也可以由工作单位代办。但首次在深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对于代办的申请,受理单位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面见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白底或蓝底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表格可在出入境管理分局领取,也可以登录出入境政务网下载)
(二)提交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全文6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