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涉及到的所谓“流水”概念,其实就是指被告人通过从事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所得的资金,并将这些资金转移至其指定的信用卡账户内;
2.关于帮信罪中的入罪金额标准问题,其中之一即是指被告人实施支付结算业务达到20万元人民币这一标准,即在满足了流水金额达到20万元这一基本条件后,方可进行更为详细的定性判定;
3.若其中被证明为非用于收付款的部分,应当予以剔除,以避免不当增加被告人的应当承担责任的额度。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3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