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个人劳动所得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因为身体受到损害而获得的赔偿;
3、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财产所有权只能为一人所有;
4、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专用的物品;
5、夫妻双方约定过的,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6、死亡军人的各种补助金;
7、夫妻一方因为自己的爱好、职业、工作等专用财产;
8、夫妻一方因为对社会具有贡献而获得的奖章、奖品等;
9、夫妻一方事先约定为个人所属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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