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三年内不使用的,申请人申请撤销商标权后,商标权利人可以提供有商标的商品、包装等的证据证明商标有使用。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一、商标撤三要多长时间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撤三申请后,商标局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9个月内做出决定;若是案情复杂或是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会延长3个月的时间,即12个月。《商标法》第49条第2款中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这么无效的,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商标不用一定要注销吗
商标注册了不用可以不注销。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撤销商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撤销商标的程序如下:
1、准备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
3、在编码窗口打收文条码;
4、在支付窗口支付申请费;
5、检查是否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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