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标的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房产_____号楼_____号房屋委托给乙方,并由乙方统一管理经营,该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
第二条:签约条件
(1)甲方房屋内配置的家具,电器及其它设备和洗漱用品壹套,由乙方负责提供,权属归乙方所有,协议终止后由所有者收回。经营管理房产的范围内的各种用品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1.5元/建筑平方米/月)由甲方承担。签约时,甲方须一次性付清一年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该物业管理费收取的起算期为年月日。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第二年度的物业管理费(12个月)。直至合同终止。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在入住期间如有损坏房屋内甲方提供设施及物品的现象,应按原价赔偿。
(4)在委托经营期限内,房屋产权和村里手续的办理须依据《加盟入会协议》之约定执行。
第三条:委托经营期限
该《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以三年为限期。
第四条:包租收益支付方式及时间
(1)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按以下一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乙方第一年包租金按总房款5%支付给甲方,第二年包租金按总房款的3%支付给甲方,第三年包租金按总房款的3%支付给甲方,第四年后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拟定。
(2)租金支付时间:乙方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给甲方租金收益。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委托经营期内,无论乙方经营状况如何,甲方有权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之约定要求乙方支付约定好的租金收益。
(2)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3)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搬走或更换屋内任何设施设备及物品。
(4)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须严格遵守本《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本《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5)甲方变更地址及通讯方式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照本协议标明的甲方地址给甲方发信件即视为已经送达。
(6)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享有以下赠送期:A:旅游淡季时,(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三月)入住三十天;B:旅游旺季时(每年四月至十一月)入住三十天;C:旺季时间只能分三次入住,剩余时间可以调整至淡季;D:甲方在入住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月具体入住时间。(注:赠送期截止日为委托经营期限解除日。免费住宿的房屋只限甲方所购买的房屋,免费入住期间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维护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对于该房屋及配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完全经营自主权,对该委托房产拥有管理使用权。
(2)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委托经营期结束后,乙方移交给甲方的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按照第四条之约定支付租金收益给甲方。
(5)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非法活动。
(6)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按照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该套房屋实际购房价款的5%计算。
(2)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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